监督曝光|中共洛龙区纪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1-09-27 17:44 来源: 洛龙区纪委监委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张智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2129日下午,经营石材生意的个体工商户杜占峰为与张智军搞好关系,给张智军打电话并约定在政和路小背篓酒店附近见面。按照约定时间两人相继驾车到达小背篓酒店附近,杜占峰随即将一箱白酒和两条香烟搬入张智军驾驶的机动车后备箱内,闲谈片刻后各自离去。由于张智军所收烟酒已经拆封并部分使用,2021225日,张智军按照所收物品市场价值折价足额上缴违纪所得。张智军在重要节点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13月,张智军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区教育体育局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党支部副书记韦月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2125日下午,韦月霞与其丈夫驾车回家途中接到蔚某电话,双方约定在政和路广利街附近见面。按照约定两人在政和路小背篓酒店门前见面,蔚某丈夫将一箱苹果、一箱梨、一盒干果搬入韦月霞乘坐的机动车后备箱内,随后双方各自离去。经查,蔚某经营的洛龙区伊顿幼儿园位于李楼镇洛岳路潘寨社区,韦月霞作为区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党支部副书记,负责李楼片区幼儿园的管理及业务指导、服务等工作。韦月霞在重要节点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12月,韦月霞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洛龙区
  • 版权所有:中共洛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洛龙区监察委员会
  •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09955